杏耀内部_成都市:原则上取消非必要的集体团拜等活动,严控庙会等群众性活动
四川在线消息 1月6日,成都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加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节日
各区(市)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境外疫情仍在肆虐蔓延,疫情境外输入风险未减,国内多地发生零星散发病例和局部聚集性疫情,再加上即将到来的2021年元旦春节假期,人流量加大、聚集活动增多,疫情传播风险加大,成都市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为进一步加强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市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平安健康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从严落实疫情防控责任
(一)毫不动摇抓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政主要负责人直接指挥疫情防控的工作机制,主动谋划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压实压细“四方责任”,有效落实“五有三严”,持续坚持“人、物、环境”防控并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二)毫不松懈履行疫情防控责任。各区(市)县、各部门要慎终如始抓紧抓细抓实各项常态化防控举措,坚持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突出重点,强化联防联控和群防群控,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落地见效。坚持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有机结合,克服麻痹思想、松劲心态,严防死守,抓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
(三)毫不遗漏开展疫情防控督查。严把疫情防控细节关,深入开展疫情防控十项基础工作“大体检”,举一反三,认真梳理疫情防控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及时整改,加强检查指导,要建立台账并动态调整。对管控不严、作风不实、失职失责、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律依法依规严肃查处问责。
二、从严做好在蓉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一)坚持党政机关带头防控。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控大型会议活动数量规模,提倡采取视频形式召开,50人以上活动应当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有关防控措施。除必要会议外,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聚集性会议活动;要带头在蓉过节,非必要不离蓉,确需离蓉的,必须提前报本单位批准;原则上取消非必要的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二)鼓励来蓉建设者在蓉过节。加强宣传引导,支持各类单位采取错峰放假、增发节日津贴等鼓励性措施,尽最大努力让更多在蓉员工留蓉过节。开展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为困难员工及时送上慰问品,切实做好兜底保障工作,确保困难群众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三)强化校园节日疫情防控。引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蓉过节,离开需向学校报备,原则上不出境,不去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寒假放假前,做好师生疫情防控宣传教育,要平安有序出行,做好途中个人防护,开学前14天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做好留校师生管理服务,落实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学习、工作、生活条件保障。
(四)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控庙会、灯会、庆典等群众性活动,实施人群流量管控,做好体温监测和应急处置准备。景区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剧院等演出观众人数不超过座位数75%;上网服务场所、歌舞娱乐场所、游艺娱乐场所接纳消费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5%;提倡家庭私人聚会等控制在10人以下,并做好个人防护;倡导村民践行不办大酒席,减少聚集、聚会;大型展会的组织或承办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制定详细规范的防控方案并报批,严防活动期间发生疫情。
三、从严做好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
(一)加强入境人员管控。持续严格落实春节期间入境人员闭环管理,做到从入境检疫、封闭转运、核酸检测、消毒隔离、医学观察到人员分流全流程无缝衔接。持续落实“14+7+7”隔离政策,做好后续“7天居家医学观察+7天不参加聚集活动”管控。
(二)加强中高风险区域来(返)蓉人员排查。密切关注国内中高风险区域疫情状况,对外地通报的来蓉/在蓉密切接触者进行排查管控;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实施分区分类健康管理和服务保障。积极落实分类有序流动或隔离医学观察政策,杜绝其他不合理的人员流动限制措施。
(三)加强外出务工就学返蓉人员疫情防控。要做好外出务工、就学人员返蓉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常态化防控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倡导宣传,在旅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不必要的聚集性活动。
(四)加强来蓉旅游人员疫情防控。加强个人防护指导,引导旅游人员积极配合当地疫情防控要求,规划好行程,减少不必要的出行,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及时就地就诊,不带病旅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四、从严做好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工作
(一)严格落实交通疫情防控。做好乘运人员分类管理与服务,不得擅自对低风险区域来蓉人员采取集中隔离管控、劝返等措施;科学合理安排运力,避免人员滞留和聚集,畅通旅客出行“最先和最后一公里”;加强公路、铁路、航空和水路运输从业人员和乘客健康监测,做好宣传工作,提醒乘客出示“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减少公共交通用餐次数,留好出行票据;科学设置临时应急隔离区域,严格落实交通运输工具和场站的消毒、通风和卫生清洁。
(二)严格落实旅游集散地疫情防控。旅游集散地春节期间要继续执行限流、预约、错峰、限时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人员聚集时要管控分流;加强室内通风,做好公共设施、座椅座凳、电梯等高频接触物体表面的清洁消毒工作,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防护。
(三)严格落实人群聚集场所疫情防控。要做好农集贸市场、大型超市、餐厅(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健康监测与风险排查,以及环境整治、清洁、消杀、通风和个人防护等工作;影剧院、游艺厅和网吧(咖)、茶楼等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测温、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监管场所、精神卫生医疗机构等特殊单位做好风险防范,开展预防性卫生措施,落实人员进出管理。
(四)持续加强社区疫情防控。镇(街道)、村(社区)要统筹力量,实现疫情防控应急防控和常态防控有机结合;持续做好居民组织动员、健康教育和信息告知,加强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蓉人员“14+7+7”健康监测,对新入小区(院落)人员严格落实“四问一亮四登记”排查制度;加强乡村网格化管理和加强定点救治等工作,推动防疫措施落实到户、落实到人。
(五)持续加强隔离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工作。开展隔离场所节前整改和督导检查,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分工协作机制。严格落实洁污分开、垃圾污水规范处理、人员管控、消毒清洗等各项防控管理措施;要加大环境、人员监测力度,根据隔离工作实际需求配足配齐工作人员和监控设备;强化隔离服务人员专业技术培训,严格落实个人防护和管理要求。
(六)持续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感染控制。进一步强化感染防控的底线红线思维,实行预约挂号、预约分诊、预约检查和预约治疗,合理分配就诊时间;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哨点)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发热病人闭环管理;做好医疗器械、器具和物品等清洁消毒,加强对诊疗环境(物体表面、地面等)的消毒管理,严格终末消毒。
五、从严做好人物同防、多病共防工作
(一)深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闭环管理。对冷冻食品加工企业和交易市场严格监督检查,落实好索证索票、进货查验等主体责任,特别是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严格查验检验检疫证明、消毒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以及“川冷链”追溯信息;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改进场所环境条件,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消毒、监测、通风防控措施,降低疫情发生风险。
(二)压茬推进新冠病毒疫苗紧急接种。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安排,明确接种的重点人群、接种时机,指定重点人员有序到属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接种,做好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严禁接种来源不明的疫苗,疫苗储存、运输应严格遵守相关管理规范。
(三)持续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区(市)县要广泛宣传发动,进一步强化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倡导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按照《成都市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推进健康成都建设实施方案》,围绕“五大常态专项行动”和“六项一月一主题活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加大宣传科学防控措施。制作疫情防控科普知识手册与视频,利用官网、官微等平台,通过播放宣传视频、举办讲座等方式,引导市民做好各项个人防护措施。倡导公众元旦春节期间少聚餐、少聚集、少流动,提倡非接触性网上拜年、线上访友、线上购物等新方式,使用公勺公筷,践行勤俭节约文明过节新风尚。
六、从严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工作。严格落实《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监测预警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口岸监测、药店监测、冷链食品监测、交通枢纽流动人员体温监测、重点人群居家观察期间监测;要完善数据共享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汇聚部门监测数据,开展大数据分析。
(二)进一步强化疫情应急处置。各区(市)县要进一步规范传染病报告流程,要加强疫情分析研判,实现快速应急响应,并按规定及时报告相关信息;要细化分区精准防控,按照要求精准划定和动态调整中高风险地区;要持续提升核酸采检能力,做好应急核酸采检准备工作,提升大规模检测能力、组织协调效率;要持续提升医疗救治能力,按照“四集中”原则,对新冠肺炎患者实行定点集中救治,确保“应收尽收、应治尽治”。
(三)进一步强化应急物资保障。在前期储备基础上,医疗卫生机构各医疗机构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在满足日常临床使用情况下,按最大收治能力满负荷运转30天使用量科学动态储备医用物资。建立健全生活必须品市场保供重点联系企业队伍,加强粮油肉蛋菜果奶等重要生活物资保障与价格平稳运行,加强油电煤气运供需监测,科学调度电网运行保障城市生命线运行正常。
(四)进一步落实近期防控值班值守工作。各区(市)县、市级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坚守岗位的要求,做好值班工作衔接,要保证联络畅通。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24小时值班制,做好预检分诊和发热病人诊治与管理,充分发挥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对突发情况立即报告并及时妥善处置。
成都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