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耀注册_四川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涉及北川青川朝天通江
原标题:四川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涉及北川青川朝天通江
7月15日,记者从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获悉,省林草局近日印发了《关于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的通知》,决定在绵阳市北川县、广元市青川县和朝天区以及巴中市通江县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工作。
通知明确四点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维护好生态平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开展摸底调查和业务培训,按照《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要求,结合本区域野猪种群分布情况制定试点方案,组建猎捕队伍,强化业务培训,确保猎捕安全;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科学开展猎捕活动,妥善处置猎获物,严禁食用;要探索预防措施,完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防范野生动物危害措施,推进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试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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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省国土绿化、生态修复、野生动物保护等一系列重大工程的实施,生态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提升。同时,全省野猪野外种群数量持续上升、活动范围不断扩大,野猪损坏农作物、危害家畜、伤人致残致死的事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为科学预防和处置野猪危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林草局今年5月向各市(州)林草主管部门下发通知,对做好野猪种群调控处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明确,依法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县级(市、区)林草主管部门,可组织或委托相关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野猪种群数量、种群结构、分布及活动范围等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其集中分布区域、主要危害区域和危害类型,对超过生态容量、给当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野猪种群,制定猎捕措施等种群调控方案,报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实施。
实施野猪种群调控野外猎捕具有专业性和一定风险性。通知明确,必须确保规范有序、安全高效。具备条件的县(市、区)可依托当地社区居民、退伍军人等社会力量组建专业猎捕队,并可选聘当地老猎人为队员或顾问,在相关部门监督指导下开展。暂不具备组建专业猎捕队伍的地区,可由当地政府委托有关力量或邀请其他地区专业猎捕队伍实施。
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宣传,广泛传播野生动物生活习性等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意识。对正在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进入市区或人口密集区的野猪,各地可按照应急处置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或消除危害,必要时可以击毙。
通知明确,捕获的野猪一律禁止食用。对捕获的野猪活体,经批准后可用于科学研究、宣传教育、基因资源保存。对猎获的野猪死体,有条件的地方可经批准后制作成标本,用于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活动;无条件制作成标本的,就地作无害化销毁处理。